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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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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5证券简称:亚厦股份公告编号:2018-05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5日和2018年5月21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和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和2018年5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2018-017)、《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29)。

  2018年9月29日,公司与上海易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钜资产”)签署协议,使用自有资金7,500万元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现就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公司与易钜资产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7,500万元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18年9月30日,到期日为2019年9月30日。

  (1)名称:钜融渝兴一期私募投资基金

  (2)产品币种:人民币

  (3)投资金额:柒仟伍佰万元整

  (4)预期年收益率:8.50%

  (5)成立日:2018年9月30日

  (6)起息日:2018年9月30日

  (7)到期日:2019年9月30日

  (8)收益与分配:到期一次性支付本息。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1、基金管理人

  名称:上海易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绮敏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及咨询,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咨询(除经纪),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海易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上海易德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

  住所:上海市漕溪北路595号

  企业类型: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汪明

  经营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总行授权的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基金的名称:钜融渝兴一期私募投资基金

  2、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7,500 万元

  3、预计期限:一年。

  4、基金投资用途:本基金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由上海易德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宁波保税区钜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在资金闲置期间,本基金可投资于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基金公司(含基金字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由具有相关资质机构托管的私募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

  5、基金的存续期限:

  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预计为最后一批投资者的投资起始日起算满1年,自基金成立日起至本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根据《宁波保税区钜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持有宁波保税区钜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期限届满并清算完毕为止。本基金所投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延长的,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本基金存续期限。

  如本基金存续期届满最后一日为节假日,则本基金存续期结束日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但本基金收益计算截止至存续期限届满之日。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便于公司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其他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委托资金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以下:

  ■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和信托产品59,510万元(含本次7,500万元),已收回20,010万元;累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23,017万元,已收回19,492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六、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与易钜资产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无关联关系。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易钜资产签订的《钜融渝兴一期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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