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各银行间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408,800万元。根据目前同各家银行的洽谈合作意向,在上述授信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对各银行间的授信额度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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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公司将以各银行最终核定数额、核定有效期为准,2018年度实际用信额度控制在年度批复的融资预算使用额度内,授信担保方式采用信用、公司自有资产抵押、保证等方式。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徐永平先生签署办理授信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