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科技”)为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9%股权。公司于2018年10月1日通过恒生科技发送的(2018)京民初60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知悉:公司持有参股公司恒生科技49%的股权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持有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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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持有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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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子公司、参股公司涉及的股权司法冻结事项均涉及公司与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2018)京民初32号、33号、60号诉讼案件,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2日、2018年6月26日、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2018-033、2018-034、2018-036、2018-048、018-059、2018-066)。上述案件除(2018)京民初32号案件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开庭审理,其他案件均未开庭。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告所述的(2018)京民初32号、33号、60号诉讼案件所涉事项如涉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主营啤酒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鉴于公司目前涉诉情况,上述诉讼事项可能会对公司造成经济法律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