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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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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至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刘会胜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人,代表股份346,354,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14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人,代表股份344,560,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69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793,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道机公司与山推机械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50,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948%;

  反对3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4%;

  弃权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134,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441%;

  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

  弃权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1%。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342,810,440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2、增加2018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35,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16%;

  反对3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52%;

  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2%。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119,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190%;

  反对3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58%;

  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2%。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342,810,440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3、公司2018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344,502,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53%;

  反对1,793,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9%;

  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676,2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114%;

  反对1,793,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447%;

  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3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顾峰、项瑾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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