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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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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8-07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窗口期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通快递”)于近日接到公司副总经理熊大海先生的通知,其证券账户存在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熊大海先生因疏忽大意而操作失误于2018年9月26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了200股公司股票,成交价格为19.45元/股,成交金额为3,890元。由于公司将于2018年10月25日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买入股票时间处于季报前30日内,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熊大海先生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 公司对熊大海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进一步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其严格执行。

  2. 熊大海先生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对于此次买入的公司股票,熊大海先生承诺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有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3. 公司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戒,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对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致歉声明

  熊大海先生:本人对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愿意接受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处理决定,并就本次违规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公司将持续跟踪与关注上述人员违规买入公司股票行为的处理进展,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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