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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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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11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未就具体交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现有的业务板块上精耕细作、稳步发展,提高业务协同和整合,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继续将企业做大做强,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114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未就具体交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现有的业务板块上精耕细作、稳步发展,提高业务协同和整合,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继续将企业做大做强,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11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或“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美锦能源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美锦能源;证券代码:000723)自2018年3月27日开市起停牌。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31日开始起复牌,并于公司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虽经公司与交易各方多轮沟通和谈判,但因交易标的债务结构复杂,审批流程过长,短期内债务结构难以调整到位,交易对价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面临重大的不确定因素,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为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1、交易对手及标的资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手为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合集团”),标的资产为陆合集团下属煤焦行业相关的7家子公司股权,包括山西陆合集团恒泰南庄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陆合集团基安达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陆合集团远中焦化有限公司、洪洞县远达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洪洞县陆合控爆有限公司、洪洞县陆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2、交易对手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上海云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峰矿业”)直接持有陆合集团30%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灵宝矿产品有限公司持有陆合集团30%股权,为陆合集团控股股东。

  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峰集团”)直接持有云峰矿业49%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云峰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云峰矿业有限公司21%股权,为云峰矿业控股股东。

  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上海绿地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云峰集团45.5%、34%及20.5%的股权。

  上海绿地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及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持股比例均为50%。

  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06.SH)的子公司。

  (二)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初步计划为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于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19日、2018年4月26日、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1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27日召开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证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4个月,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后续,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由于本次重组事项的尽职调查工作涉及方面较多,工作量较大,相关各方均积极推进项目进展,但短时间内,并未取得最终定论结果,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避免公司股票长期停牌,保护广大投资者及股东利益,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31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复牌后,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4日、2018年8月28日、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

  (二)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进度报送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及评估等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及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涉及的问题进行反复沟通和审慎论证,并与上海云峰矿业有限公司、上海灵宝矿产品有限公司、山西兆林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意向合作框架协议》。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研与论证工作。因陆合集团债务结构复杂,审批流程过长,短期内债务结构难以调整到位,交易对价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面临重大的不确定因素,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

  经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为了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未就具体交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造成不利影响。

  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现有的业务板块上精耕细作、稳步发展,提高业务协同和整合,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继续将企业做大做强,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情况

  2018年9月26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承诺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11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山西瑞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赛科”)提供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一年,年利率10%,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需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山西瑞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26日;

  住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夏家营镇夏家营村;

  法定代表人:冯启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利用废水(液)回收生产的各种非金属原料,工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利用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的服务等;

  股东情况: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瑞赛科25%股权,南京科硕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瑞赛科30%股权,江苏燎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瑞赛科45%股权。

  经查询,瑞赛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瑞赛科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瑞赛科提供财务资助。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1、提供财务资助对象:山西瑞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提供资助方式:现金借款。

  3、资助金额:1000万元。

  4、资助期限:一年。

  5、年利率:10%。

  四、风险防控措施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次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瑞赛科流动资金补充需要。本次财务资助额度较小,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公司将与瑞赛科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时要求瑞赛科提供一定的担保物。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瑞赛科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公司能够对瑞赛科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向瑞赛科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项目的正常开展,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将对瑞赛科进行有效管控,其风险可控;董事会在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故我们同意公司向瑞赛科提供财务资助。

  七、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本次对瑞赛科提供财务资助1000万元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金额的情形。

  八、其他

  公司提供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以下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以及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在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会发生如下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117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锦能源”)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15:00-16:00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定于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15:00-16:00 以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将针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平台召开说明会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代表等相关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会议召开时间段内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朱庆华、杜兆丽

  电 话: 0351-4236095

  传 真: 0351-4236092

  邮 箱: meijinenergy@126.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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