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9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8-149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延期回复
深交所问询函并继续停牌公告

  ■

  风险提示: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爱康科技,股票代码:002610)自2018年6月5日开市起停牌。(详见2018年6月5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80)。

  2018年9月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就本次交易编制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变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独立财务顾问等事项,详见2018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一般风险提示暨继续停牌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9、2018-140、2018-141及2018-142)。

  公司披露《预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事后审核,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3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向公司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在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相关问题的回复并对外披露。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但鉴于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将无法在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并对外披露。为落实问询函问题的回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有关各方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待公司回复问询函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