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收到政府补助款1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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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因此,公司将上述资金直接计入其他收益,预计将会增加2018年度利润总额125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