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根据表决结果,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伟华先生因获得同意票数最少未能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杰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09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09月17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09月16日(星期日)15:00至2018年09月17日(星期一)15:00期间内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三路8号新希望国际C座1507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何波董事长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35人,代表股份数为107,329,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84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数为4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78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4人,代表股份数为67,329,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063%。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差额选举)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1)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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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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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决结果,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杰先生因得票数最多,且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而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伟华先生因得票数较少,未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0,271,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895%;
反对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
弃权26,966,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247%。
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30,598,75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703%;
反对92,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7%;
弃权26,966,11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69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赵科星律师、李杨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