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21,97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989%;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科技”)于2018年5月23日告知本公司拟减持本公司股份,现减持计划时间期限届满,自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9月11日止共计减持本公司3,895,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81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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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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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信雅达非流通股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