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9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新增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3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新增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猛狮”)的募集资金账户新增被冻结情况,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账户新增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及福建猛狮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新增被冻结情况,基本情况如下:

  ■

  2、经核查,公司及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新增被冻结的原因如下:

  (1)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新增被冻结的原因

  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清洁电力”)于2017年9月7日与久实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实租赁”)签订了《商业保理合同》,久实租赁共向深圳清洁电力发放保理融资1亿元,融资期限至2018年9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房县猛狮光电有限公司等为本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8年8月1日,久实租赁宣布本笔融资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前支付融资款9,996.75万元。因深圳清洁电力未能提前偿还融资款,久实租赁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银行存款9,996.75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冻结公司、深圳清洁电力及房县猛狮光电有限公司7个银行账户,其中包括公司2个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合计107,466.85元。

  目前,公司已收到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件,该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公司正积极与久实租赁进行协商,争取尽快达成和解。

  ②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向全资子公司汕头市猛狮新能源车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新能源车辆”)开具金额为3,00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该票据的到期日为2018年6月20日。汕头新能源车辆在该票据到期前已将票据背书给其供应商,经过多方背书,最终持票人为湖南世纪垠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世纪垠天”)。因该票据到期后公司未能在提示付款后承兑该票据,湖南世纪垠天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公司及汕头新能源车辆银行账户资金3,150万元。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冻结公司及汕头新能源车辆11个银行账户,其中包括公司1个募集资金账户资金107,466.85元。

  目前,公司及汕头新能源车辆均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件或其他通知文书。公司及汕头新能源车辆正积极与湖南世纪垠天进行协商,争取尽快达成和解。

  (2)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新增被冻结的原因

  福建猛狮自2017年开始与江苏钱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钱达”)达成了买卖业务合作并签订了相应的《采购合同》,江苏钱达要求福建猛狮支付货款。因福建猛狮逾期支付货款,江苏钱达向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福建猛狮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2,545,163.7元。近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共冻结福建猛狮5个银行账户,其中包括1个募集资金账户资金240万元。

  目前,福建猛狮已收到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件,案件已开庭。福建猛狮正积极与江苏钱达进行协商,争取尽快达成和解。

  二、新增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被冻结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原拟用于福建猛狮“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对该项目的正常建设产生一定的影响。

  2、公司及福建猛狮正在全力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公司及福建猛狮的上述债务,妥善处理该事项,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生产。

  3、公司将协同保荐机构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的安全管理,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4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进展及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截至2018年9月13日,公司及子公司前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相关情况如下:

  1、前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情况

  ■

  2、前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1)经过友好协商,公司已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协议书》,双方就上述事项初步达成和解。截至2018年8月9日,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执行法院申请并已完成对公司18个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1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经过友好协商,公司已与西部信托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双方已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

  (3)目前该案正在一审过程中。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加紧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协商,争取双方就债务偿还达成和解,上述债务的具体解决方案仍在沟通中。

  (4)经过友好协商,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台鹰”)已与台州市黄岩博宇机械制造厂达成和解,双方已签署和解协议。

  (5)经过友好协商,台州台鹰已与苏州怡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和解。截至2018年9月13日,苏州怡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向执行法院申请并已完成对台州台鹰银行账户解除冻结。

  (6)2018年7月25日,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因杭州德沃仕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沃仕”)未出庭,裁定按德沃仕撤诉处理。截至2018年9月13日,德沃仕已向执行法院申请并已完成对台州台鹰银行账户解除冻结。

  (7)经过友好协商,浙江裕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与重庆美联国际仓储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仓储”)达成和解,并于2018年7月31日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美联仓储已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截至2018年9月13日,美联仓储已向执行法院申请并已完成对浙江裕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

  二、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

  ■

  ■

  备注1: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账户在被冻结前3个月的银行流水情况,日常往来占比较小,且均为一般户,非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用于收取货款和支付成本、费用的主要银行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能够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因此暂未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备注2:由于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变化以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影响,台州台鹰的主要业务已经中止,目前,台州台鹰不是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因此台州台鹰的银行账户被冻结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较大影响。

  备注3:被冻结的账户虽日常往来占比较大,但子公司可使用其他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代替进行业务结算,因此暂未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备注4:被冻结账户主要为专项账户,例如保证金专用户等,非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用于收取货款和支付成本、费用的主要银行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能够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因此暂未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备注5:被冻结账户虽为公司及子公司基本账户,但公司及子公司尚可使用其他银行账户进行业务结算,因此暂未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而应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被冻结账户涉及诉讼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8年9月13日,被冻结账户涉及的诉讼共14起,其中11起已收到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件,2起未收到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件,1起申请人已撤诉,各起纠纷涉案金额共计475,151,520.13元(不包括违约金、利息及其他诉讼费用,下同)。其中,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及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两起纠纷涉案金额共计329,093,568.7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募集资金账户异动情况的公告》、2018年8月1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除前述2起纠纷外,其他纠纷涉案金额共计146,057,951.37元,占公司2017末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43%,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1.1.1条规定的应单独披露的标准。

  四、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被冻结账户包含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一般户和专户,已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在账户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或有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账户资金被冻结的情形。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尽快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