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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18年9月2日,持有公司13.79%股份的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书面形式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内容是《〈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李长霞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郭健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50,537,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83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55,385,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28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5,152,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48%。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05,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7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31,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出陈实先生、杨钦湖先生、翟建峰先生、张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陈实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49,792,3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759,87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4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1.02选举杨钦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49,853,6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21,142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85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1.03选举翟建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49,742,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709,83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1.04选举张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49,742,3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709,832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差额选举,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独立董事。根据投票表决结果,选举出王丛先生、肖土盛先生、李长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黄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40,8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40,822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17%。

  表决结果:本议案尚未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未能当选。

  2.02选举王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49,741,9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709,42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2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2.03选举肖土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49,752,3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719,823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41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2.04选举李长霞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49,513,6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81,205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17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选举出黄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蔡利刚先生、王云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850,220,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6%;反对307,4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87,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114%;反对307,41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96%;弃权10,5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1%。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8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9月14日下午16:1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现场出席董事6名,独立董事肖土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一致推选张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翟建峰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文先生,副主任委员翟建峰先生,委员杨钦湖先生、王丛先生(独立董事)、李长霞女士(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肖土盛先生(独立董事),委员王丛先生(独立董事)、李长霞女士(独立董事)、翟建峰先生、陈实先生。

  (3)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丛先生(独立董事),委员李长霞女士(独立董事)、肖土盛先生(独立董事)、张文先生、杨钦湖先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张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金红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金红英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

  联系电话:0755-86922889     传真:0755-86922800

  电子邮件:dongsh@rainbowvc.com

  (2)根据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郭健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全面开展公司日常工作;聘任汤薇东女士、金红英女士、杨钦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汤薇东女士分管精细化工事业部,金红英女士分管董事会办公室,杨钦湖先生分管人力行政工作)。

  由于本次会议暂未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在财务总监未到任前,暂由公司副董事长翟建峰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9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小板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王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相关人员简历

  1、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文: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屹海达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金泓昇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惠州市昊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州市康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州市浩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州市维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州市筑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州市绿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州市凯声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州市菁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州市蕙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州市远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州市璞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州宏晟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惠州市中科低碳经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副董事长翟建峰: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土地部工作,曾任深圳市羽联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深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翟建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3、董事兼副总经理杨钦湖: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代表,高盈企业集团董事长助理,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深圳邦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金洋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监、深圳宝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杨钦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深圳宝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4、董事陈实: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曾任上海实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实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佐利商贸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上海实鑫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5、独立董事王丛:男,1977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香港中文大学金融系助理教授、副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教授。现任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金融学教授、副院长,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6、独立董事李长霞: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光辉合益(中国)咨询合伙人,毕马威(中国)咨询总监,IBM亚太区全球客服中心总经理,IBM(美国)全球采购高级经理,IBM全球采购经理。现任麦盟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

  李长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7、独立董事肖土盛: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香港中文大学公司治理中心研究助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肖土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8、常务副总经理郭健: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联纺织集团纺织市场公司副总经理,金田股份集团商业发展公司董事、总经理,免税集团商业投资发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长、董事。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市彩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惠州中至正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廊坊佳泰瑞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郭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84,586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通过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84,586股);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廊坊佳泰瑞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9、副总经理汤薇东: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国际商务师。曾任公司国际营销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薇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69,126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000股,通过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89,12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10、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金红英: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西省九江职业大学教师,富士康科技公司法务室职员,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北京百能汇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广东中诚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兆中海智慧停车充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金红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22,980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0,000股,通过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92,98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11、证券事务代表王云: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职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董事。

  王云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9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9月14日下午16:45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与会监事一致推举黄浩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已由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黄浩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黄浩,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助理董事、董事、执行董事,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事业部执行董事。现任上海赫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黄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长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发出之日,李长霞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长霞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2018年9月14日,公司接到李长霞女士的通知,李长霞女士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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