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吴相君先生的通知,吴相君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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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9月13日办理完毕。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相君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48,377,22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0.59%;本次补充质押股份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0.20%,占公司总股本的0.04%;累计质押股份40,8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6.45%,占公司总股本的3.39%。
3、股东被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相君先生本次股票质押为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吴相君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