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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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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面临重大民事诉讼风险,截至目前,该诉讼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二审尚在审理之中,二审判决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合同纠纷,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鼎锌业云南方四家国有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财政局、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原告起诉宏达集团和公司。2017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云民初95号),对上述合同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公司于2003年1月24日签订的《云南兰坪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无效,确认宏达集团、宏达股份持有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60%股权无效;扣除宏达股份已经支付的增资款人民币496,342,200元后,向金鼎锌业返还2003年至2012年违法获得的利润人民币1,074,102,155.4元及计算至前述资金返还完毕之日的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截至2016年7月31日,宏达股份应返还利润本金和利息合计人民币1,620,733,822元);宏达集团和宏达股份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等全部诉讼费用,其中案件受理费9,515,771.90元,保全费5,000元,律师费4,934,150.57元。

  收到判决书后,公司不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云民初95号)的一审判决,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已就该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一审判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已于2018年1月5日开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二审尚在审理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可能支持原一审判决、可能改变原判决、可能发回重审,也可能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原因,上述诉讼事项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重大影响,具体如下:

  1、如果二审维持原判,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如下:

  (1)可能由于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失效,金鼎锌业将不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金鼎锌业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分别为446,844.60万元、220,782.51万元。2018年半年度,金鼎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08,877.07万元、15,176.00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21,661.15万元。

  (2)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可能涉及的损失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的所有者权益金额为132,413.39万元已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可能形成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减少132,413.39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对金鼎锌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金额为143,153.997万元,可能形成母公司财务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其中持有金鼎锌业51%股权系由公司于2003年-2006年通过向金鼎锌业增资人民币49,634.22万元取得,持有金鼎锌业9%股权系由公司于2009年从宏达集团以人民币92,873.52万元作价受让取得。

  (3)公司可能涉及应返还利润本金和利息损失及承担的诉讼费用

  根据一审判决,于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应返还利润本金和利息合计人民币162,073.38万元,诉讼费用由宏达集团和公司共同承担。

  2、如果二审未维持原判,包括公司胜诉或改判,公司可能的损失应当会在前述第1项所述金额之内。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该诉讼事项,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尽快妥善解决该诉讼事项。

  公司已在本报告全文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二、其他披露事项”“(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今年上半年受美元指数走强、中美贸易争端影响,市场的宏观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基本金属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在第二季度剧烈震荡、大幅下跌。公司以安全环保为前提,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盈利最大化”为生产经营导向,调整产品结构,强化队伍建设、精心组织生产经营、开拓销售市场,加强原料供给合作,强化技术革新、设备管理、现场管理,尽管公司通过各种措施降低了锌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但由于采购锌原料预留加工费不断降低,原料采购成本较高,公司本部有色业盈利水平大幅下滑。

  1、强化内部管理和过程控制,积极实施技改技革,做好降本增效工作。加强行业对标,强化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工艺优化、设备调整、现场控制等,积极挖潜,严格落实生产任务目标,细化责任目标的分解和考核,做好生产过程控制,降低生产消耗。积极实施技术升级和设备改造,实施并岗技改、工艺设备优化技改。

  2、深入贯彻国家产业扶持政策,积极利用富余电量消纳政策和直购电政策,节约电费支出,降低生产成本。

  3、优化产品结构,增强盈利能力。根据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加强硫化锌精矿、硫化铅精矿等盈利能力强的产品生产销售力度,提高稀贵金属回收率,降低加工成本,提高产品毛利率。

  4、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和质量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原辅料采购取样监督,严把进厂质量关,优化调整中间产品取样频次,强化对生产流程的质量控制,提高产品一次合格率。

  5、加强采购控制,拓宽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渠道。按照集中采购、招标采购和比价采购的原则对各种原辅料、供应物资和基建项目进行采购审核或招标管理,采购环节进一步规范,促进采购性价比的提高和采购成本的降低。强化市场调研,抓住机遇,多渠道与客户洽谈合作,保证了原料供应,拓宽销售渠道。

  6、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安全环保和现场管理工作,保证了废气排放优于标准,废渣储存转运和综合利用符合规范要求。

  化工业方面,历经日益严格的环保监管和更高技术门槛准入管控后,化肥行业去产能化的形势已初步显现,化肥行业回暖趋势较为明显。公司结合实际,紧密围绕“适应形势、开拓创新、增收节支、提升效益”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公司在磷石膏堆场综合整治、产品结构调整、新产品开发、技术革新、安全环保等方面开展了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真正把精细化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项工作中,公司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产品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

  1、紧跟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公司以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立足自身装置进行产品结构调整。

  2、加大技改技革力度,进行精制磷铵装置扩能技改项目建设,提高盈利能力强的产品产能。

  3、加大技术引进、研发、创新力度,磷石膏综合利用方面取得较大突破,磷石膏整体利用率大幅提高。公司还将进一步与其他公司进行合资、合作,力争实现磷石膏产销平衡,减轻磷石膏堆存压力,降低环保风险。

  4、充分调研市场,保证产品销售顺畅。公司持续强化团队建设,多渠道选拔人才,充实营销队伍,加大产品宣传推广工作,完善农化服务体系,提升产品品牌影响力、知名度,拓展市场份额。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331                                      公司简称:宏达股份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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