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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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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8-092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动力锂电池市场竞争激烈,在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推动下,整个锂电池行业将向中高端领域进军,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从企业角度来看,市场整体竞争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各细分领域的龙头公司更有望充分受益于后续的新补贴政策以及中高端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有力领导下,公司经营管理层率领全体员工坚持“产品为王、人才为本、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战略和经营计划,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0,671.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55.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7%。

  (一)产品开发卓有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集中研发力量,推进核心优势产品的产业化。公司通过材料体系优化、电芯结构设计改进、设备控制能力提升等措施,开发出单体能量密度超180Wh/kg的电芯,并成功产业化应用于江淮汽车、北汽新能源等下游客户产品中,使得磷酸铁锂电池在新能源乘用车领域实现了与三元电池并驾齐驱。动力锂电池核心材料技术的研发一直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自主开发的三元电芯产品已完成设计验证,单体能量密度超过210Wh/kg,并交付下游客户。随着青岛国轩、合肥国轩各一条年产1GWh三元电池生产线升级改造完成,合肥国轩电池年产4GWh三元电池生产线在2018年下半年投产,以及下游客户新车型陆续上市,三元电池在公司产品结构中的占比有望逐步提升。

  (二)市场拓展形成突破

  报告期内,随着动力锂电池下游应用领域的变化,公司大力拓展乘用车市场、稳步发展商用车市场、精心耕耘专用车市场、做大做强储能应用领域。在乘用车市场,公司持续巩固与江淮汽车、北汽新能源等的合作关系,深耕众泰、奇瑞等纯电动乘用车领域,在PHEV市场形成一定的突破,公司产品结构中,乘用车占比已超过商用车。在储能应用领域,公司对储能技术的产业应用、市场开拓、商业模式进行积极探索,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如由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长旺储能电站项目,其中8个2MWh集装箱电池储能系统由公司提供。

  (三)管理改进成果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技术创新和管理精细化,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流程优化,推动全价值链成本管控,深入分析在产品开发、工程建设、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管理控制等方面的改善空间。针对补贴政策的调整,以及下游市场产品需求结构的变化,公司及时调整营销中心管理模式,建立商用车、乘用车、专用车三个事业部,巩固商用车业务、突破乘用车业务、拓展专用车业务的同时,也使得公司与客户对接更顺畅、对客户需求响应更及时、为客户服务更专业。公司完善绩效激励制度,鼓励员工对产品研发、生产环节进行改进升级,以目标为导向,强化过程管理,以成果为标准,加大奖惩力度,将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结合。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苏州国轩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与公司参股公司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国轩”)签订《关于国轩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7〕第0408号《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国轩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并考虑国轩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轩”)截至2018年3月31日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合肥国轩拟向电气国轩以3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苏州国轩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肥国轩将不再持有苏州国轩的股权,苏州国轩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8年2月,南京国轩新设全资子公司南京新能源;2018年3月,合肥国轩新设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故本期新增合并南京新能源、国轩电池报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8-09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18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8-09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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