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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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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公司董事会的积极领导下,紧绕既定的发展战略,凭借行业积累、技术及管理优势,稳步拓展市场份额,大力拓展创新业务,利用上市契机积极进行新的发展布局。

  报告期内具体经营情况:

  (1)证券期货行业信息化业务:

  (1.1)证券行业信息化业务

  公司在证券行业信息化业务方面主要有基础支撑、业务运营、营销服务等系列产品及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在证券行业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做精产品和服务,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已经贯穿证券行业零售、网金、投顾、财富、场外、投行、资管等领域。产品和解决方案方面,内存交易、集中运营、营销服务、金融互联网化应用发展态势良好。

  a.基础支撑类产品: 基础支撑类产品包括集中交易、内存快速交易、资金支付、托管清算等系统。报告期完成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新规支持、全国股转账户新规改造、三方协议回购业务支持、创新企业证券、CDR新业务支持、资管新规业务升级等新业务支持和系统改造工作。新一代分布式交易系统和内存快速交易系不断成熟,实现从纯粹的交易通道向满足不同类型专业投资者的个性化交易平台的转变升级,将“交易”、“数据”和“开发服务”紧密结合,为券商在专业投资者服务、机构业务接入、零售客户分流等方面提供支持。内存快速交易系统新增国元证券等客户,保持该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

  b.业务运营类产品:业务运营类产品包括业务受理终端、运营流程信息化、智慧网点、数字化运营以及非现场双录、电子合同、无纸化等周边系统。报告期集中完成了客户适当性深化建设、微服务平台的迁移对接等工作,通过优化流程、迭代开发,新推出iPAD受理端产品和智慧柜员机产品,并进一步落实数字化运营的研发工作。市场的优势地位得到巩固,有利于未来业务的拓展。

  c.营销服务类产品:营销服务类产品包括客户管理、产品管理、营销管理、服务管理等系统。营销服务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领先优势。继续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应用的融合发展,针对移动展业,分类客户经营、财富管理等产品研发获得突破,营销服务客户需求和个性化定制服务业务稳定。

  d.金融互联网化应用:主要包括各类角色人员的移动终端、金融产品商城、各类业务自助受理终端、基于大数据的客户画像和投资者数据服务、在线客服、智能投顾等系统。部分产品在安信证券、长江证券、华鑫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信达证券、财通证券投入运行,为将来业务增长奠定基础。

  (1.2)期货行业信息化业务

  在期货交易方面,报告期内完成原油、铁矿石等国际化品种的上线工作,完善期货交易系统的国际化支持,完善境内外客户开户、交易、结算,支持境外客户换汇等功能。报告期内,期货营销服务类产品平稳推进,针对原油期货、反洗钱235号文等新业务或监管新要求推出了升级产品,并随着移动营销服务平台、掌上营业厅等新产品推出,营收有所增加,行业地位稳步增长。

  (2) 非证券金融信息化业务:

  a电子交易市场:公司继续坚持服务合规的市场和客户,同时紧跟新市场和深挖新需求,报告期内,继续与国内产权交易行业的龙头企业——北京产权交易所和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保持紧密合作,积极开拓文化产权和知识产权交易行业新市场。报告期内承建了北京产权交易所、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天津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重庆科技要素交易中心、南湖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客户的交易系统开发或新增需求升级项目 。

  b中小银行:报告期内,在中小银行信息化领域,“统一门户”、“小银行综合管理平台”、“反洗钱辅助管理”等应用获得客户认同,反洗钱辅助管理系统先后在禾城农商银行、临海农商银行、苍南农商银行、瑞安农商银行、德清农商银行等客户上线。全新开启与瑞安农商银行的合作,并开始与安徽省农信合作,在亳州药都农商银行开始“小银行综合管理平台”第一期项目建设。报告期内继续与德清农商银行开展“小银行综合管理平台”的三期项目合作。

  c 信托行业:为信托行业提供面向资金端和资产端,覆盖前、中、后台整体解决方案。资金端系统是以营销服务一体化平台为核心中台,结合财富客户APP、网上信托、微信、员工PAD展业平台、员工手机CRM等互联网渠道端,为信托客户提供7*24小时的在线营销服务平台。还通过双录、身份验证、人脸识别、电子合同、反洗钱、适当性管理等系统和业务控制,增强信托客户业务办理的真实性、合规性保障。资产端系统为信托公司资产端提供交易对手管理、舆情分析、运营见证等业务支持,还将不断推出产品中心、投后管理、资产配置、固有投资等系统。报告期,客户拓展取得成效,新增华能贵诚信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华鑫国际信托等客户。

  d、资管行业:报告期内,公司面向基金、证券资管、保险资管、银行资管等提供大资管信息化产品和服务,拥有南方基金、国君君安证券资管、长江证券资管等典型客户,报告期内新增上投摩根基金等客户,为公司创造了新的增长点。

  e.私募基金行业:公司积极拓展私募基金行业信息化市场,报告期内新增了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杭州下城区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产业基金综合投资客户。在产品线方面,公司在传统的股权投资为主的投资管理产品基础上,增加了对委托债权、应收账款、各类收益权等非标类业务的支持,并在业务方面进行开发出符合监管要求的风险控制管理系统。

  (3)金融行业外的信息化业务

  在金融行业外的信息化业务,公司通过2个控股子公司,分别专注企业信息化与教育信息化业务。采取“平台型应用软件”的积极扩张发展战略,在各自的市场积极拓展。

  报告期内,在教育领域,上海亿维航业务保持平稳。报告期内,在企业信息化领域,取得了较快的增长,新增上海上蔬永辉生鲜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青拓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客户。报告期内,新签订的软件合同金额大幅增长,同时在智慧政务方面的积极探索有了一定成效。

  在基础研发方面,公司强化了技术研发中心,加速新技术领域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推进新技术在公司各业务线的应用。报告期内,面向市场新推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化的4大基础技术平台: “咚咚”移动开发平台、大数据服务平台、AWS微服务平台、AItoB人工智能整合平台; 通过这些平台,能够将顶点的业务理解与技术优势,直接变成“拿来即用”的产品和服务,构建符合行业信息化个性化需求的服务生态,提升行业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研发开发投入,积极引进人才,强化公司研发能力,加快产品的迭代推出速度,新产品的研发数量增加较多,对应费用增加较快,但是研发的新产品到推广、产生收益还需要一定周期。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383    股票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8-056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13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严孟宇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其中董事李军、独立董事齐伟、独立董事叶东毅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6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04元/股,数量为2,347,800股。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6月5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

  (四)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且未发生不得解锁的情形。同意公司为134名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限制性股票939,120股。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层面2017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且授予的134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C档以上(含C档),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锁条件,作为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监事会意见:本次可解锁的134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相关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为134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共计939,12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3383股票简称:顶点软件公告编号:2018-057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13号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永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成就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锁的情形。

  2、本次可解锁的134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解锁的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均已达成。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解锁的134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相关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为134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共计939,12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3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8-058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 615号《关于核准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100.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56.8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43.44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7年5月16日出具了“致同验(2017)第350ZA002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2018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4,052,071.27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18,651,739.69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80,000,000.00元、专户余额138,651,739.69元(包含利息收入10,270,012.36元,扣除手续费564.6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2017年5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武汉顶点软件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各方权利义务明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8半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金额为3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公司与上述受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因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距离公司现有办公地点较远及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等原因,将“基于新一代LiveBOS的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金融行业互联网化应用解决方案项目”、“流程券商(含期货)解决方案项目”、“新一代电子交易市场业务支撑系统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原计划购买的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光明南路1号升龙大厦处的办公场地变更为福州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G区8、9号楼(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文山里福州软件园动漫游戏产业基地二期D1、D2楼)。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无异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

  股票代码:603383   股票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8-059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7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2017年7月26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3、2017年7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7月27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授予167.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4、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2017年9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5、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情况

  公司以总股本85,86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6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因此,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授予价格调整

  派息时价格调整方法: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价格调整方法:P=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授予价格调整结果如下:

  P=(22.96-0.5)÷(1+0.4)=16.04(元/股)

  2、授予数量调整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方法: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例〈即1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结果如下:

  Q=1,677,000×(1+0.4)=2,347,800(股)

  综上,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04元/股,数量为2,347,800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6月5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达成,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数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3383   股票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8-060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4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939,12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8%;

  ●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解锁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为134名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939,12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7年7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7月26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7年7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7月27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授予167.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2017年9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5、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后,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04元/股,数量为2,347,800股。

  6、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40%,数量为939,12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第一个解锁期为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为40%。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已成就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针对公司业绩以及所有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134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数量共计939,1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具体如下: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17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13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等级均为“C”及以上,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锁条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可解锁的134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相关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为134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共计939,12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层面2017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且授予的134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C档以上(含C档),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锁条件,作为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达成,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数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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