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 8月 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闻掌华先生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流通股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质押具体情况:
闻掌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流通股30,000,000股质押给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本次相关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84%。本次质押期限自2018年8月22日起至质押双方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闻掌华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080,291,473 股,其中424,187,725股为限售流通股。闻掌华先生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48,118,194股和限售流通股424,187,725股,本次质押后,闻掌华先生累计质押1,072,305,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同时闻掌华先生分别持有杭州五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志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与90%的股份,上述两家投资合伙企业分别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60,469,314股和170,306,860股,故闻掌华先生间接控制公司限售股430,776,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五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质押260,469,300股,杭州志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质押168,263,178股。闻掌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511,067,647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42.25%;合计质押股数为1,501,038,397股,合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97%。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股票质押为对前期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上述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