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收到公司股东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质押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海药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428,300股质押给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4.39%,质押期限为2018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15日。
截至公告日,海药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8,3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9%,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5,428,300股,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9%。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规定,公司股东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赛乐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南赛乐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截至公告日,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39%、0.12%、0.54%,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29,255,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详见《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8)。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