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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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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
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7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5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2018年5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公司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8月1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3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76%,最高成交价为3.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6元/股,成交金额为919.5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8%,最高成交价为3.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0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12,085.1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3证券简称:远兴能源公告编号:临2018-07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知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后再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

  上述股份于2017年12月27日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3)。

  二、股东股份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

  博源集团持有公司的上述3,800万股股份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经与博源集团核实,博源集团和公司暂未收到本次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件。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止2018年8月13日,博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2,491,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4%,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稷弘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0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博源集团和中稷弘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54,792,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5%;博源集团和中稷弘立累计冻结(质押、司法)持有的公司股份1,353,091,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1%。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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