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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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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8-02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着手筹划关于收购贺州市欣荣星林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及国家储备林并配套林木种苗、花卉产业经营项目[内容详见2018年2月26日刊登的《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2018-003)],2018年3月着手筹划关于收购浙江上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控股权项目[内容详见2018年3月1日刊登的《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8-004),2018年3月8日刊登的《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8-006),2018年3月15日刊登的《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2018-007)],现将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关于收购贺州市欣荣星林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

  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考察论证,并与交易对手方多次沟通商讨。鉴于相关各方未能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收购贺州市欣荣星林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

  2、国家储备林并配套林木种苗、花卉产业经营项目。

  鉴于该项目总体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且金融资金贷款需要提供相应价值的抵押担保,因此宜分期组织建设实施,首期以公司自有林木资源规模为主建设。目前,公司委托的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已提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战略储备林配套5000亩产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确定公司首期国家战略储备林建设规模20万亩,配套林木种苗基地建设规模5000亩,投资约7.4亿元。下一步,公司将与国家开发银行及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对该项目进一步论证,共同商定具体实施方案。

  3、关于收购浙江上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控股权项目。

  公司已组织财务、法务及人力资源等相关人员对浙江上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委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了财务专项尽职调查。该项目现正按程序进行审计、评估。下一步,公司将根据审计、评估结果确定具体收购方案。

  4、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8-02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永安林业,股票代码:000663)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18年8月14日、8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

  二、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对可能导致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详见2018年8月15日刊登的《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披露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18年1-6月份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000万元—3500万元,公司将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2018年半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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