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焦点·高校企业改革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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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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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手记
改革路径待明确
□本报记者 欧阳春香

  □本报记者 欧阳春香 

  

  近日清华控股相继筹划转让紫光集团和启迪系控股权,使高校企业国资体制改革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高校所属企业改制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今年5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要坚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尊重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对高校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理清产权和责任关系,分类实施改革工作,促进高校集中精力办学、实现内涵式发展。

  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的许多高校开始兴办高新技术企业,一些教育管理部门甚至将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列为大学办学的重要评估指标。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高校校办企业已经成为了资本市场的庞然大物。但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经常可见多头管理以及监督力度缺失的问题。企业领导从业行为监管不够严格,存在无偿占用资产、企业改制行为缺乏规范的问题。一些企业领导没有依法依规履行国有资产报批报备程序,薪酬待遇和兼职任职管理混乱。最终导致出现高校“管资不管人,管人不管事,管事没有权”的局面。

  而早在2015年6月,针对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所属企业存在的管理问题,教育部便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直属高等学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高校依法依规管理企业国有资产。

  其中,《意见》要求,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加快建立事企分开、权责明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直属高校企业中建立退出机制。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依规关、停、并、转;对与学科建设无关、对教学科研无促进作用或长期不向高校分配利润的企业,要尽快撤出投资;对产权链条过长难以监管的企业,要压缩产权层级或退出投资。

  专家认为,《意见》的发布,意味着高校企业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都要纳入统一监管,规范高校所属企业的监管、运营和收益,理清产权与责任关系。但具体怎样纳入统一监管、怎样进行规范,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统一的实施路径和具体案例。

  目前国有企业的监管方向是以管资本为主,通过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高校企业国有资本纳入国资统一监管体系,高校企业国资体制改革进入了关键时期,但改革路途仍存在很多困难。如何对高校企业全面清理规范,如何去摸清家底,摸清户数,如何认定不良资产,还需要有明确的实施细则与操作方法。

  高校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保证国有资产在市场竞争中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另一方面,则需要杜绝国有资产直接经营管理人员的贪污腐败行为,避免国有资产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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