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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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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     公告编号:2018-043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大唐电信2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志勤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雷信生因公务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北京科研中心资产处置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功远、徐茜茜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   公告编号:2018-044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大唐电信41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董事雷信生因公务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志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以及公司经理班子部分成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科研中心资产租赁的议案》,因公司转让北京科研中心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事宜尚需北京市相关部门审批,在转让的正式合同生效且标的物过户手续完成前,同意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租赁给北京海国永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永丰公司),以尽快回收资金。约定承租期限为2018年5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含首尾两日)止,租期为10年另两个月,承租期限的前两个月为免租期,租金总额约为43,247万元。海国永丰公司将于2018年8月底前,向公司支付4.2亿元预付租金。转让的正式合同生效且标的物过户手续完成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海国永丰公司预付的全部租金等金额折抵正式房屋转让合同项下的转让价款。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8年8月27日下午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   公告编号:2018-045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27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大唐电信2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27日

  至2018年8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另行刊登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8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18年8月23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大唐电信一层大厅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事宜: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

  邮政编码:100094

  联系人:王清宇 张瑾

  电话:010-58919172

  传真:010-58919173

  2、参会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  公告编号:2018-046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执行中、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一审中

  ●公司下属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原告

  ●涉案的金额:89,266,900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起诉事宜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大唐微电子”)与上海华诚经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诚”)于2016年1月15日签订了《2016年度设备采购合同》和《采购订单》,订单总金额为89,266,900元。因上海华诚和其共同还款责任人广影电华诚(武汉)经贸有限公司(下称“广影电华诚”)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大唐微电子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上海华诚支付合同款89,266,900元及利息,广影电华诚承担连带支付责任。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上海华诚、广影电华诚分两期支付大唐微电子货款89,266,900元及利息。由于上海华诚和广影电华诚未按照民事调解书支付第一期款项1000万元,大唐微电子于2018年8月7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和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9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和2018-042)。

  大唐微电子在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前述诉讼前,除向上海华诚和广影电华诚直接追款外,为了最大程度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与广影电华诚及其债务人湖北君泰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君泰”)签订了《三方协议》,湖北君泰、广影电华诚将其对武汉香华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香华林”)享有的92,114,095元债权转让给了大唐微电子,用于清偿广影电华诚对大唐微电子的欠款89,266,900元及利息。《三方协议》同时约定,在大唐微电子收到92,114,095元款项前,广影电华诚和湖北君泰仍须向大唐微电子承担清偿上述债务的连带责任。

  《三方协议》签订后,广影电华诚和湖北君泰向武汉香华林发出债权转让的《通知》,要求武汉香华林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大唐微电子。大唐微电子也多次催促武汉香华林付款,但是武汉香华林一直未予支付。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大唐微电子以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为由,于2018年8月9日将武汉香华林、湖北君泰和广影电华诚起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武汉香华林支付应付款项92,114,095元及利息878,238.49元(暂计至2018年8月7日),湖北君泰和广影电华诚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大唐微电子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和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均是大唐微电子为了收回上海华诚和广影电华诚欠付的合同款89,266,900元及利息所采取的不同追款措施。后续公司将及时披露两个诉讼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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