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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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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8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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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9日(星期四)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西侧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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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李育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田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长李育海先生、董事袁海臻先生、独立董事陈行先生及独立董事刘大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方秀君女士、监事斯萍君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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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备案金额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固定利率,用于归还公司到期债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提供担保,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事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予涵、汤雅逸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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