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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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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18-016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4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副董事长刘新福先生、独立董事乔少华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1项、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3、第3项、第4项、第5项和第6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第4项、第5项和第6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薛天天、高帅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18-017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董事一致选举李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董事一致选举田荣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田荣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董事一致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李明先生、田荣江先生、汪彬先生,其中选举李明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高文生先生、高超女士、田荣江先生,其中选举高文生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高超女士、彭维女士、田佳女士,其中选举高超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彭维女士、高文生先生、陈思武先生,其中选举彭维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聘任田荣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聘任陈思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聘任田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4、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聘任汪彬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5、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聘任李伟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6日

  附件:

  李明先生,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明先生毕业于重庆建筑学院,曾担任昌吉市第二建筑公司技术员、质检站站长、副总经理,现任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田荣江先生,男,汉族,1967年10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新疆大学,曾任新疆天山化工厂设备动力科工程师,昌吉州天山物业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燃气项目办主任,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办主任、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汪彬先生,男,汉族,1961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曾担任新疆昌吉化肥厂副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兼任新疆燃气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田佳女士,女,汉族,1969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昌吉化肥厂会计,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监事,新疆昌吉州粮油购销(集团)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陈思武先生,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专科学历,市政工程工程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机电一体专业。曾担任昌吉市造纸厂担任设备科技术员,本公司门站站长、技术部主任、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伟伟先生,男,汉族,198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土木工程系,曾任职于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伊宁开发公司销售部,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采购部、前期部,环宇有限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18-01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经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殷良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监事一致选举殷良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殷良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6日

  附件:

  殷良福先生,男,汉族,1971年3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公司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本公司燃气开发建设项目办预算部部长。现任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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