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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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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67

  联创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硅谷天堂PE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5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硅谷天堂鸿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硅谷天堂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化硅谷天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上海硅谷天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硅谷天堂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银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硅谷天堂通威银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化硅谷天堂鸿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天津硅谷天堂鸿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上合称“硅谷天堂PE基金”)向公司递交了《关于减持联创电子股份的告知函》,硅谷天堂PE基金计划6个月内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等方式合法合规地减持硅谷天堂PE基金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2018年8月3日,硅谷天堂PE基金减持时间已经过半,公司收到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硅谷天堂PE基金《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知悉硅谷天堂PE基金2018年5月5日至8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50%。本次减持完成后硅谷天堂PE基金仍持有公司35,046,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629%。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硅谷天堂PE基金本次减持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硅谷天堂PE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硅谷天堂PE基金此前已披露的承诺相一致,不存在差异。

  4、公司将督促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硅谷天堂PE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68

  联创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拟计划于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

  2、增持金额:本次增持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增持资金来源及增持方式:增持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法、合规购买公司股票。

  4、实施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

  二、相关承诺

  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增持人的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计划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66

  联创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投资”)计划自2018年2月7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增持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不高于2.5亿元人民币,且增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18年8月3日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鑫盛投资发来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

  公司控股股东鑫盛投资

  二、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2、增持股份的金额及增持的比例:自2018年2月7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增持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不高于2.5亿元人民币,且增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及累计跌幅比例。

  4、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 年2月7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为鑫盛投资的自筹资金。

  三、首次披露增持进展的具体情况

  在增持计划期间,鑫盛投资于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6月1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580,260股,增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在增持计划期间,鑫盛投资于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7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938,860股,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回购注销后)的1.4414%。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鑫盛投资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完成后,鑫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因业绩补偿回购的股份已于2018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总股本减少至550,787,263股。

  五、其他事项说明

  1、鑫盛投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鑫盛投资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鑫盛投资承诺:在法定期限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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