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8月8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7日-2018年8月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字科技园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2、《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4、《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6、《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8、《关于签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9、《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10、《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11、《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补偿协议〉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12、《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13、《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14、《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1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16、《关于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27日、2018年5月15日、2018年7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17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上述议案1-14及17为特别决议事项。
3、上述议案1-14及17需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8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8月3日下午16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1)联系人:李燕、陈甜甜
(2)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字科技园
(3)电话:0575-86337958、传真:0575-86337881
(4)地址及邮编: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字科技园 3125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0;投票简称:日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除累积投票制以外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为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情况如下:
■
(注:1、上述审议事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