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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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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8-06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244.9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该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7年8月15日起到2018年8月14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对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年产12吉瓦时动力锂电池建设项目”建设。2018年8月2日,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对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增资,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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