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通知:新世纪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办理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56%)的补充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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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世纪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82,110,50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2.65%;新世纪公司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合共319,849,2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5.70%。
3.其他说明
新世纪公司上述补充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其对本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世纪公司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备查文件
相关的股份补充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