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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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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58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正在筹划通过现金交易方式要约收购香港上市公司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能源”)(2686.HK)部分股权的行为,该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拟待先决条件达成后,通过全资孙公司香港利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利明”),发出自愿有条件现金部分要约,收购亚美能源不超过50.5%的已发行股份;并通过适当要约的方式注销不超过50.5%的未行使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以下简称“本次要约”)。

  2018年6月28日,本次要约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获达成(详见公告编号:2018-050)。

  2018年7月5日,香港利明已向亚美能源的股东、购股权持有人及受限制股份单位持有人寄发要约文件(当中载有包括该等要约的所有条款及条件)及接纳表格(详见公告编号:2018-052)。

  2018年7月24日,香港利明宣布,鉴于接纳条件及批准条件均已达成,现金部分要约就接纳而言已成为无条件,其他条件尚未达成。(详见公告编号:2018-056)

  2018年8月2日,香港利明宣布,现金部分要约在各方面已成为无条件,同时,购股权要约及受限制股份单位要约在各方面已成为无条件。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第15.3条及第28.4条,该等要约将于2018年8月2日(即首个截止日期)后直至2018年8月16日(即最后截止日期)的14日内开放以供接纳,而香港利明无法进一步延长最后截止日期。香港利明将于2018年8月16日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第19.1条就该等要约的结果作出进一步公布。有关公告的具体内容可登陆香港联交所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hkexnews.hk)进行查阅。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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