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股份转让及授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当前注册资本的6%股权(对应资本额288万元)转让给合伙企业,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动汽车驱动技术公司”)将其所持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当前注册资本的4%股权(对应资本额192万元)转让给合伙企业;同意公司向合伙平台转让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当前实收资本总额的12%股权(对应资本额576万元)作为合伙人激励份额,电动汽车驱动技术公司向合伙平台转让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当前实收资本总额的8%股权(对应资本额为384万元)作为合伙人激励份额。详细内容参见2018 年4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股份转让及授予的公告》。
近日,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了《变更通知书》。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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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