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18-030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6日以传真、专人送到方式发出,于2018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经营场所及修改经营范围部分内容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位于四川省什邡市的磷化工基地新增为备案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洛水镇南元村,该经营场所主要用途为用于肥料、饲料级磷酸氢钙、氯碱、硫酸、磷酸、石膏及石膏制品等的生产和销售。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公司拟将原经营范围中的“工业硫酸”修改为“硫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磷酸”一项。
因上述新增经营场所和修改经营范围部分内容,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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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备案)登记所需所有相关手续。
本次新增的经营场所及修改后的经营范围、《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容详见 2018 年7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宏达股份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8-031)。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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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15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15日
至2018年8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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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经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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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成都市锦里东路2号宏达国际广场28楼)
(三)登记时间:2018年8月13日(上午9:30-17:3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傅婕
联系电话:028-86141081
联系传真:028-86140372
联系地址:四川成都市锦里东路2号宏达国际广场28楼
邮政编码:610091
电子邮箱:dshbgs@sichuanhongda.com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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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2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通知,近日宏达实业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及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7月27日,宏达实业将原质押给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60,000,00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本次质押解除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8年7月27日。
2、2018年7月27日,宏达实业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60,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7月27日。
宏达实业本次股份质押主要是为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截止本公告日,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46,237,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宏达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4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86%,占公司总股本的26.57%。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