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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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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8-07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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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浙01民初2202号)及《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8司冻221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主要情况

  冻结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

  冻结期间:2018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6日,期限三年

  冻结数量:248,474,132股(无限售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胞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48,474,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6%,本次冻结的股份为248,474,132股(其中245,400,000股已质押),占其持股总数的100%。本次股份冻结后,三胞集团累计股份被冻结的数量为248,474,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6%。

  二、 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原因

  经向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核实,三胞集团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开展融资业务合作,截至目前融资贷款尚未达到约定的还款期限。此次股份冻结是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依据〔2018〕浙01民初2202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三胞集团持有的本公司248,474,132股股份。

  三、 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三胞集团正积极协商处理股份冻结及相关事项,争取尽快解除对本公司股份的冻结。上述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控股权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2、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尚处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筹划期,上述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正在评估过程中,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尚未造成不利影响。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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