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亿嘉和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付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武常岐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少劼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严宝祥、王新建、杨杰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晓杰、胡涵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