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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于2018年7月2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为11人,实际出席董事为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科技支行、浦发银行文晖支行分别申请的1000万元、7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壹年。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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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机电”)分别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科技支行、浦发银行文晖支行申请1000万元、7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注: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担保7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为公司2017年提供担保并将于8月3日到期,另外2000万元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6月21日
注册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11B室
法定代表人:徐学明
注册资本:201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本公司开发的产品及配件;生产、制造、改造、维修、安装:起重运输机械(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起重运输机械,脱硫环保机械设备,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物校验装置,电厂输煤系统及环保工程;设计、安装、调试:机电工程及配件等。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华新机电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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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华新机电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科技支行、浦发银行文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具体业务发生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以公司分别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科技支行、浦发银行文晖支行签订的相关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新机电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能有效解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并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尚在有效期内的额度为46,800万元(含浦发银行8月3日到期的5000万),如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担保有效额度将为49,8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94%。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3860.9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28%,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