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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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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7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24日-2018年7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下午15:00至 2018年7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吴文兴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1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计195,366,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223%,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4,883,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2078%;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82,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0.11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48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82,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4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195,358,840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7,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5,800股,反对0股,弃权7,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93% 。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2 《回购股份的用途》

  表决结果:195,365,740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3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2,700股,反对0股,弃权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9% 。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195,365,740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3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2,700股,反对0股,弃权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9% 。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195,365,740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3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2,700股,反对0股,弃权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9% 。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195,365,740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3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2,700股,反对0股,弃权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195,363,040股同意,反对2700股,弃权3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0,000股,反对2,700股,弃权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8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95,365,740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3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2,700股,反对0股,弃权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9%。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95,365,740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3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2,700股,反对0股,弃权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195,283,340股同意,反对82,400股,弃权3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0,300股,反对82,400股,弃权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87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袁乾照律师、胡燕华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36)。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若依据回购上限2亿元人民币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6,666,667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95%,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9月10日,每日9:00—11:00 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

  联系人:缪金狮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号码:0755-28022955

  电子邮箱:dm88@szsoling.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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