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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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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临 2018-06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要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钢京唐钢铁公司”)签订《炼铁部烧结脱硫脱硝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对方当事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工程名称:首钢京唐钢铁公司炼铁部2×500m2烧结烟气脱硫脱硝深度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合同金额(含税):人民币47,700万元。

 排放指标:在满足合同、技术协议约定的各工况条件下运行,保证出口SO2排放≤35mg/Nm3(干标,16%O2),NOx排放≤50mg/Nm3(干标,16%O2),粉尘排放≤10mg/Nm3(干标,16%O2)。

 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首钢京唐钢铁公司是我国第一个实施城市钢铁企业搬迁、完全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设计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世界影响力的千万吨级大型钢铁企业。合同工程按照优于钢铁烧结烟气超低排放试行指标要求建设执行。该合同的执行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以及收入、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三、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合同已对合同主体、合同期限、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必要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本合同的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技术、产能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存在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的不确定性和工期调整可能。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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