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7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上午9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7月9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议案》

 因回复反馈意见需核查的事项及材料补充的工作量较大,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同时涉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的审计和申请材料财务数据的更新等工作,公司预计无法如期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证监会

 申请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38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已会同包括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有关问题逐项予以落实。但鉴于申请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已于2018年3月31日过期,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的补充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且部分问题涉及的内容和数据尚需进一步核实和补充,公司已于2018年5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披露及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因回复上述反馈意见需核查的事项及材料补充的工作量较大,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同时涉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的审计和申请材料财务数据的更新等工作,公司预计无法如期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

 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议案》,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中止审查后,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尽快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本次公司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未来公司恢复审查的事宜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