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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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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弘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天弘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可能在2018年4月20日日终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官方网站刊登了《关于天弘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天弘天盈

 基金代码:00459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5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2018年4月20日日终,天弘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即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若届时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前,仍然正常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公告及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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