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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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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8-1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详见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表决情况如下:

 (1)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市场推广服务、短信群发服务的议案》。

 (2)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提供呼叫中心业务、电话中心外包服务的议案》。

 (3)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国安社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呼叫中心业务的议案》。

 (4)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弱电项目服务的议案》。

 (5)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安哥拉KK项目服务的议案》。

 (6)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提供弱电工程服务及系统工程服务的议案》。

 (7)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亦非云互联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系统开发和集成及软硬件服务、咨询及技术服务、落地内容服务的议案》。

 (8)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9)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广告业务服务的议案》。

 (10)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广告业务服务的议案》。

 (11)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广告业务服务的议案》。

 (12)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机顶盒的议案》。

 (13)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正极材料的议案》。

 (14)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水电及房屋、土地、电力设施租赁服务的议案》。

 (15)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世纪爱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的议案》。

 (16)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中信网络有限公司提供通信服务和卫星信道出租服务的议案》。

 审议议案1、2、5、16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7、8、9、10、11、12项时,关联董事廖小同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3、4、6、15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夏桂兰、李建一、张建昕、秦永忠、刘鑫、李向禹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13项时,关联董事孙璐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14项时,关联董事李向禹回避了表决。以上关联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此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召开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8-1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所属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联九五”)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户服务、外包服务、市场推广服务、短信群发项目;鸿联九五与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合作呼叫中心业务、电话中心外包服务项目;鸿联九五向国安社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呼叫中心业务项目;公司所属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科技”)向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弱电项目服务;国安科技与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安哥拉KK项目服务合同;国安科技向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提供弱电工程服务及系统工程服务;公司卫星部为中信网络有限公司提供通信服务和卫星信道出租服务;公司所属中信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广视”)向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广告业务服务;国安广视接受亦非云互联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系统开发和集成及软硬件服务、咨询及技术服务、落地内容服务;国安广视接受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国安广视向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机顶盒;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动力”)向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正极材料;盟固利动力接受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水电及房屋、土地、电力设施租赁服务;西藏国安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接受世纪爱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以上日常关联交易2018年预计发生总金额约为164,573.16万元人民币,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84,303.27万元人民币。

 1、2018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市场推广服务、短信群发服务的议案》。

 (2)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提供呼叫中心业务、电话中心外包服务的议案》。

 (3)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国安社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呼叫中心业务的议案》。

 (4)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弱电项目服务的议案》。

 (5)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安哥拉KK项目服务的议案》。

 (6)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提供弱电工程服务及系统工程服务的议案》。

 (7)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亦非云互联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系统开发和集成及软硬件服务、咨询及技术服务、落地内容服务的议案》。

 (8)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9)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广告业务服务的议案》。

 (10)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广告业务服务的议案》。

 (11)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广告业务服务的议案》。

 (12)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机顶盒的议案》。

 (13)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正极材料的议案》。

 (14)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水电及房屋、土地、电力设施租赁服务的议案》。

 (15)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世纪爱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的议案》。

 (16)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中信网络有限公司提供通信服务和卫星信道出租服务的议案》。

 事前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1、2、5、16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7、8、9、10、11、12项时,关联董事廖小同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3、4、6、15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夏桂兰、李建一、张建昕、秦永忠、刘鑫、李向禹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13项时,关联董事孙璐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14项时,关联董事李向禹回避了表决。以上关联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

 2、此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及上述持有公司股份的关联自然人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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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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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4,893,479.6573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法定代表人李庆萍,主营业务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56,776.91亿元,净资产 3,996.38亿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567.08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425.66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二)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23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5层01、02、15、16号单元及16层01-16号单元,法定代表人黎康忠(NICOLAOS ANDREAS NICANDROU),主营业务为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546.72亿元,净资产38.01亿元;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98.45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 7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国安社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665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28号3幢7层701室,法定代表人刘鑫,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道路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租赁机械设备;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调查;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创意服务;文化、体育、娱乐咨询;市政建设及规划咨询;会议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作物、服装、鞋帽、日用杂货、化妆品、钟表、眼镜、箱包、婴儿用品、小饰品、礼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玩具、乐器、五金(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家用电器、通讯设备、I类医疗器械II类医疗器械、广播电视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子产品、电话充值卡、汽车、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家具(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花卉;门票销售代理;火车票销售代理、文艺演出票务代理、体育赛事票务代理、展览会票务代理、博览会票务代理;出租办公用房;清洁服务(不含餐具消毒);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货运代理;代收洗衣服务;计算机维修;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酒店管理;旅游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家庭劳务服务;物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出版物零售;销售保健品;演出经纪;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餐饮服务;国内快递(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1月05日);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不得直接销售药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6月28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4.27亿元,净资产-2.64亿元;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77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 -2.48亿元。

 2、关联关系:国安社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安社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国安社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四)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环岛西侧205米,法定代表人刘鑫,经营范围为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出租办公用房;企业管理咨询;演出经纪;集中养老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411.16亿元,净资产64.71亿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34.28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4.71 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五)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金663,7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晓佳,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2号天元港中心B座27层,公司主要经营: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包境外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工程勘测、设计、咨询、项目管理;工程施工总承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铝幕墙的设计、制造、安装;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的销售;铝及铝合金制品的加工、销售;成套机电设备的设计、销售、安装、调试;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及相应的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316.56亿元,净资产91.73亿元;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7.39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11.82 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六)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姜玉明,注册地址香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为承办、组织国际、国内各类会议、论坛、比赛及展览活动;组织国内外商务考察、培训活动;从事旅游、娱乐、商业、康体健身及相关配套服务,物业服务;接待文艺演出、文化交流活动;日用百货、文具、海产品、水果、蔬菜、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零售;美容美发美体服务;酒店管理;住宿、餐饮服务;广告代理、发布;汽车租赁;停车场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60.74亿元,净资产-35.79亿元;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64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 -4.89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七)亦非云互联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68号6楼605室(名义室号B701室),法定代表人黄思芬,主营业务为从事信息科技、互联网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网络运行维护,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电子商务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46亿元,净资产1.19亿元;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80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 0.06亿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廖小同先生兼任亦非云互联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亦非云互联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亦非云互联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八)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63,622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王祺扬,主营业务为有线数字电视产业的投资及运营管理;有线数字电视技术的开发及应用;有线数字电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影视剧、动画片、影视广告、影视专题片的策划制作;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维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安装(在有效许可证的核准范围和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活动);基于电信的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 IP 电话业务;电子政务,平安城市、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平台建设(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94.59亿元,净资产58.64亿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6.12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3.35亿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廖小同先生兼任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九)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18384.95万元,注册地址为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989号,法定代表人余江,主营业务为通信设备租赁;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家政服务;软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经营保险代理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开发;视频点播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综合布线;广告设计;有线电视服务;城市、社区有线电视服务;广播电视传输设施安装;管道工程施工服务;广播电视及信号设备的安装;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服务;广播系统工程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及相关服务;粮油、预包装食品、非酒精饮料及茶叶、果品及蔬菜、百货、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国产酒类的零售;保健食品、农产品、进口酒类的销售;广告制作服务、发布服务、国内代理服务;管道设施、监控系统工程的安装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5.63亿元,净资产4.11亿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42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 0.1亿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廖小同先生兼任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十)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浏阳市广电中心,法定代表人王文,主营业务为有线电视网络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广播电视基本业务、广播电视扩展业务,付费电视、图文电视、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电视会议、视频点播等信息服务,广播电视增值业务,广告(不含固定形式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综合布线工程的设计、施工,电视监控系统及防盗报警装置工程设计、施工与维护,智能化信息系统集成,组建集团专网、国际互联网业务、多媒体、高速线路的出租等业务,网络相关设备、器材和软件开发、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安装。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2.13亿元,净资产1.17亿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56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 0.04亿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廖小同先生兼任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十一)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7,929.1886万元;法定代表人:钱建林;注册地: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9号路;主营业务:新型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电池生产、销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7.64亿元,净资产6.15亿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4.08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 1.27亿元。

 2、关联关系:2017年6月盟固利新材料完成股权转让后,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孙璐先生同时兼任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十二)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4600.65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溪;注册地: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8号;主营业务:生产电池材料及电池;销售电池材料及电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5.55亿元,净资产1.97亿元;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88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 0.1亿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李向禹先生、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晏凤霞女士、司增辉先生兼任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十三)世纪爱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7层,法定代表人罗宁,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酒店管理;福彩、体彩、彩票设备开发、销售;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日用品;旅游资源开发(不含旅游业务);电视节目策划;影视制作培训;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医院管理等。

 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41亿元,净资产-0.99亿元;2017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18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0.36亿元。

 2、关联关系:世纪爱晚投资有限公司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100%的股份。世纪爱晚投资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世纪爱晚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十四)中信网络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421,197.23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6007号安徽大厦1707-1710室,法定代表人罗宁,主营业务为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和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有效期至2022年08月13日);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数据网络建设、管理、维护;软件、数据库的开发、销售;系统集成的设计、开发、建设;对通信网络、数据网络、有线电视传输网的投资等。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73亿元,净资产-1.83亿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38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 -2.16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网络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网络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接受及提供劳务、购买原材料、销售商品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显著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定价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年度新增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所属鸿联九五向国安社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呼叫中心业务;国安科技向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弱电项目服务;国安科技向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提供弱电工程服务及系统工程服务;国安广视向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机顶盒;盟固利动力接受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水电及房屋、土地、电力设施租赁服务。

 我公司目前的核心业务为有线电视网络运营,需要强大的系统集成及软硬件服务支撑,以上关联交易也是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各自的优势,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就目前公司发展情况而言是必要的,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还会持续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为了以公司的技术优势及相关关联方的资源优势结合为基础,扩大新兴业务规模与市场影响力,从而逐步提高相关业务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二)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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