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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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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3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4月9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79,386.1万股。

 2018年4月9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工作(以下简称“首次授予”)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首次授予情况

 (一)实际授予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2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21日;授予数量为79,386.1万股;授予人数为7,752人(包括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才及专业人才),较2018年3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授予对象数量存在差异,主要是部分激励对象由于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认购;授予价格为3.79元人民币/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二、首次授予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 首次授予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获授之日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有效期为60个月。

 2. 限制性股票自获授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 限制性股票在获授之日起满24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依据激励对象所在单位的经营业绩和激励对象价值贡献确定解锁当年业绩贡献匹配档次,据此差异化确定当期解锁比例。具体解锁安排如下:

 1) 第一个解锁期,自获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占获授数量的40%;

 2) 第二个解锁期,自获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占获授数量的30%;

 3) 第三个解锁期,自获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占获授数量的30%。

 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27日出具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249号),验证截至2018年3月26日,公司已收到7,75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793,861,000.00元人民币,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1,027,811,687.00元人民币。

 四、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首次授予的793,861,0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首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首次授予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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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通红筹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八、首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对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合计为180,190万元人民币,2018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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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受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允价值、解锁数量估计及其他假设估计的影响,目前预计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总额与实际成本总额会存在差异。实际成本应根据授予日公允价值、预计员工考核达标率和离职率等参数确定,应以公司出具的经审计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九、首次授予对2017年利润分配计算基数的影响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述议案,联通红筹公司董事会已于2018年3月15日提议派发2017年度股利,每股派发股利0.052元人民币,该股利派发方案尚需拟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应收股利约6.99亿元人民币。扣除本公司日常开支和预提的2018年度法定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约6.17亿元人民币。

 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02.34亿股计算,每10股可派发现金股利0.204元人民币(含税)。

 鉴于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310.28亿股,以此计算每10股可派发现金股利0.198元人民币(含税,经四舍五入调整)。根据《公司章程》第36条规定,本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作为每10股可派发现金红利的计算基准。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拟将于2018年5月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249号)。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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