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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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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山西省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2018-42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山西省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西省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6,645,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24%)拟减持本公司股票。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经贸投资控股集团计划自2018年1月10日起 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4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4%),减持价格不低于18.75元/股。

 ●截至2018年4月10日,经贸投资控股集团尚未减持本公司股票。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由于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本公司股票价格未达到18.75元/股,因此,截至2018年4月10日,经贸投资控股集团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经贸投资控股集团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收购资产,有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经公司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主要涉及本公司拟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相关资产,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终止筹划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3)。

 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本次减持行为属于因其自身发展需要所做出的内部决策,与本公司上述筹划的重大事项无关。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经贸投集团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经贸投资控股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经贸投资控股集团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督促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狮头股份,股票代码:600539)于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环境与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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