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4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英创盈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8-02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英创盈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英创盈投资有限公司向宁波市君纬电气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近日,公司收到宁波市君纬电气有限公司关于工商变更已办理完成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8-02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9日(星期一)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无缺席董事。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股份转让及授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股份转让及授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8-026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拟设立持股平台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以工商设立为准),英威腾拟将其所持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当前注册资本的6%股权(对应资本额288万元)转让给合伙企业,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当前注册资本的4%股权(对应资本额192万元)转让给合伙企业。本次转让完成后,合伙企业持有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10%的股权,用于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除总经理张科孟以外的管理层持有。

 本次转让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的股权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6年8月15日

 注册资本:48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电源、充电系统及充电设施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从事充电桩的装修、安装;联网充电管理系统的开发和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

 股权结构:

 ■

 财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资产总额7,497.12万元,负债总额3,335.37万元,应收款项4,590.42万元,净资产4,161.75万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4,710.28万元,营业利润-485.18万元,净利润-462.9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2月28日,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资产总额7,282.52万元,负债总额3,364.04万元,应收款项5,132.12万元,净资产3,918.48万元,2018年1~2月营业收入803.61万元,营业利润-216.52万元,净利润-216.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设立为准)

 2、合伙人: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除总经理张科孟以外的管理层人员(以工商设立为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的金额:英威腾将持有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当前注册资本6%的股权以出资额所对应的价格288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合伙企业。

 2、支付期限和方式:股权转让价款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全额支付。

 3、协议生效条件:经各方签字盖章且经英威腾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事宜审议通过后生效。

 4、费用承担: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交易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如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则由各方共同承担。

 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是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管理层,在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初创阶段对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做出重大贡献,促进公司业绩增长,实行股权转让是从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长远角度出发,为更好地促进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业绩提升,加快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经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的全体股东与受让方协商确定,以出资额对应价格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旨在使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与公司共同成长,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促进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长远发展。

 2、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保持控股地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本次交易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符合公司的产业发展战略,合理布局人才机制,实现公司长远发展。

 七、本次股权转让存在的风险

 本次股权交易事宜尚未完成合伙企业设立、未完成股权交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旨在使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与公司共同成长,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促进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8-027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股份转让及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子公司合伙人激励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合伙人激励计划”)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规定,现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关于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股份转让及授予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4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合伙人激励计划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股份奖励计划实施细则〉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管理层持股计划及相关细则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4年9月2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四项议案,确认了由公司董事会作为管理层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各子公司受限制股份授予、期权授予与行权及股份奖励授出、业绩考核等相关事宜的总体实施方案;总经理办公会作为本计划的常务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各子公司的方案实施。

 二、授予条件及授予条件确认

 2018年4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股份转让及授予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第二章、《合伙人激励计划》第一章第二条对于合伙人激励计划的适用范围的规定:“合伙人激励计划适用于子公司的初创阶段,业务市场空间大,企业成长性强,具有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保持核心经营团队稳定性和积极性”,同时依据《合伙人激励计划》第四章关于受限制股份授予程序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已满足受限制股份的授予条件,参与本次合伙人激励计划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三、股份转让及授予情况

 1、本次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适用的激励模式为:合伙人激励。

 2、合伙人激励

 (1)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英威腾董事会决议,合伙人激励涉及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当前实收资本总额20%的股权(对应资本额960万元)。

 其中,股东方英威腾向合伙平台转让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当前实收资本总额的12%股权(对应资本额576万元)作为合伙人激励份额,股东方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向合伙平台转让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当前实收资本总额的8%股权(对应资本额为384万元)作为合伙人激励份额。本次向合伙平台转让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10%的股权(对应资本额480万元)作为合伙人激励首次授予份额;预留10%(对应资本额480万元)作为后续合伙人激励的股份来源。各期授予时间间隔不低于一年,预留部分在每次授予前,由英威腾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授予方案。

 (2)受限制股份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4月9月。

 (3)首次授予受限制股份的激励对象共12名,为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公司核心经营团队成员。

 3、授予价格

 根据《管理办法》及《合伙人激励计划》确定以上激励模式的授予价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控股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落实履行事宜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依据《管理办法》及《合伙人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满足条件的子公司实施激励、落实履行,未侵犯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子公司核心经营团队以及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发展的责任感。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