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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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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29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9日在公司总部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4月3日以短信和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管会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同,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下属公司丽水生态科技提供6,000万元最高额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丽水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为期十年的最高额贷款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该事项实施完毕。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对全资下属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2018-30)。

 二、会议以 9 票赞同,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邹城市餐厨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PPP项目并设立新公司的对外投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政府出资方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资组建邹城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负责邹城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事宜。

 邹城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处理规模为100吨/日,项目总投约为5,602.69万元(实际总投资以政府部门审计确定的金额为准)。项目合作期28年,其中建设期1年。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投资邹城市餐厨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PPP项目并设立新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2018-31)。

 三、会议以 9 票赞同,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安吉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的对外投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由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安吉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来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安吉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安吉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规模为200吨/日,项目总投约为8,000万元(具体以项目相关批复文件确定的为准)。本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与原协议剩余服务期保持一致(与原协议的截止时间一致)。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投资安吉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的对外投资公告》(2018-32)。

 四、会议以 9 票赞同,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孟州市垃圾运输异地处理项目并设立新公司的对外投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为出资主体对外投资设立其全资子公司孟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负责实施孟州市垃圾中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事宜。

 孟州市垃圾中转项目系日处理150吨的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服务年限为30年,补贴费为60元/吨。项目总投约为3,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孟州市垃圾运输异地处理项目并设立新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2018-3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30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下属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下属公司丽水生态科技提供6,000万元最高额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丽水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生态科技”、“丽水餐厨项目”)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支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为期十年的最高额贷款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该事项实施完毕。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丽水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3日

 核准日期:2017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周正洋

 注册资本:2,6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天宁社区水木清华苑31幢二单元104室。

 经营范围:垃圾(除危险废物)、污泥废弃物处置,环保能源技术研发、利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为上市公司的全资二代孙公司。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

 3、主要财务状况

 鉴于丽水生态科技目前还在筹建期,尚未开始运营,目前没有收入,截止2018年3月31日,丽水生态科技资产总额为2,117.15万元,净资产为956.24万元,负债总额为1,160.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83%。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丽水生态科技此次申请最高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为期十年的授信额度,由旺能环保对其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丽水生态科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额度分配,该银行综合授信的利率、贷款方式及其他条件等由丽水生态科技与银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丽水生态科技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子公司旺能环保对其贷款进行担保,是根据丽水餐厨项目工程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丽水生态科技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助于丽水餐厨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子公司旺能环保的累计担保余额为9.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6年度)总资产10.89亿元的84.85%、占净资产8.37亿元的110.39%。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31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邹城市餐厨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PPP项目并设立新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于2018年3月7日收到采购人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银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确定旺能环保(联合体成员:安阳艾尔旺新能源环境有限公司)为邹城市餐厨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PPP项目的成交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PPP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0)。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邹城市餐厨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PPP项目并设立新公司的对外投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旺能环保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政府出资方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资组建邹城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负责邹城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邹城市餐厨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PPP项目。

 2、项目规模:100吨/日餐厨废弃物。

 3、项目用地:占地约18亩。

 4、主要工艺:预处理+厌氧消化+沼气利用+油脂回收。

 5、项目总投资:约5602.69万元,实际总投资以政府部门审计确定的金额为准。

 6、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合作期28年,其中建设期1年。

 7、关于中标项目之投标联合体分工:旺能环保与安阳艾尔旺新能源环境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中标邹城市餐厨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PPP项目,双方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为:旺能环保为联合体牵头方,为本项目出资义务承担方,承担本项目社会资本方100%的投资责任,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并负责合同签订及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安阳艾尔旺新能源环境有限公司为联合体成员方,为本项目设备、施工义务承担方,负责项目工程施工建设及设备安装。

 8、旺能环保与采购人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联合体安阳艾尔旺新能源环境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拟设立新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邹城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7,026,900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邹城市唐王山前路66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李学海

 6、经营范围:城市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的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处置的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处置的管理咨询及技术服务;对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

 7、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6,175,555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5%,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851,345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

 以上信息均为暂定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新设公司具体负责当地环保项目投资及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业务,符合公司业务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加公司餐厨垃圾处理规模,增强公司在固废处理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未来营业收入。本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项目的实施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本项目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1、目前尚未与采购人签订正式的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具体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还需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尚存在核准风险。

 3、项目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明确项目公司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4、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迟缓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餐厨垃圾供应量不足,资源化产品不能有效销售,餐厨垃圾处置服务费不能及时收取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32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安吉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与安吉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签署的《安吉县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由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安吉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来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安吉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以下简称“安吉餐厨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安吉县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4)。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安吉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的对外投资议案》,决定由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安吉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来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安吉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吉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

 2、项目规模:设计处理总规模为200吨/日,一期建设处理规模100吨/日,预留1条100吨/日处理线位置。

 3、餐厨垃圾补贴费:餐厨垃圾处理补贴费综合单价为 195 元/吨。

 4、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餐厨垃圾处理系统(主要含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油脂预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及配套附属、公用工程等。最终建设内容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为准。

 5、建设地址:位于安吉县递铺街道长乐社区长弄口。

 6、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暂估,具体以项目相关批复文件确定的为准)。

 7、特许经营权年限:本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与原协议剩余服务期保持一致(与原协议的截止时间一致)。本补充协议有效期届满前的一年内,在法规及政策允许,且原协议特许经营期限延长的前提下,双方可再行商定是否续约事宜。同等条件下,旺能环保有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优先权。

 8、餐厨垃圾的收运:安吉餐厨项目餐厨垃圾及其他有机垃圾由甲方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收运。

 (二)项目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安吉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6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长弄口原垃圾填埋场2幢(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内)202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房华

 6、经营范围:环境工程、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环保设备批发、零售;环保能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合同能源管理;城市垃圾处理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公司全资孙公司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2,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安吉餐厨项目,符合公司业务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加公司餐厨垃圾处理规模,增强公司在固废处理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未来营业收入。本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项目的实施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本项目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1、项目公司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明确项目公司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2、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迟缓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餐厨垃圾供应量不足,资源化产品不能有效销售,餐厨垃圾处置服务费不能及时收取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33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孟州市垃圾运输异地处理项目并设立新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于2018年1月19日收到采购人孟州市城市管理局、代理单位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确认旺能环保为孟州市垃圾运输异地处理项目的成交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孟州市垃圾运输异地处理项目并设立新公司的对外投资议案》,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旺能环保为出资主体对外投资设立其全资子公司孟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州旺能”)(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设立完成后孟州旺能将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孟州旺能负责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孟州市垃圾运输异地处理项目。

 2、项目内容:在孟州市现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建设一座日处理150吨的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同时在孟州市所有乡镇建设乡镇级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处理后由成交人运输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3、服务年限:30年。

 4、成交价:60元/吨。

 5、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约为3,000万元。

 旺能环保与采购人孟州市城市管理局及代理单位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拟设立新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孟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孟州市黄河大道西段孟州市环卫所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张波

 6、经营范围:垃圾处理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垃圾焚烧发电

 7、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旺能环保以货币方式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以上信息均为暂定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新设全资孙公司具体负责当地环保项目投资及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业务,符合公司业务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固废处理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未来营业收入。本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项目的实施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本项目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1、目前旺能环保尚未与采购人签订正式的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具体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还需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尚存在核准风险。

 3、孙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明确孙公司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4、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迟缓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垃圾供应量不足、垃圾处置费不能及时收取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34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旺能环境,证券代码:002034)将于2018年4月11日(周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承诺自披露本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旺能环境;证券代码:002034)自2018年3月5日开市起停牌,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反复磋商及沟通后,未能就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炜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宝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合计持有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包含该等股权对应的博海昕能直接或间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含特许经营权)和所有权益。交易对手方均属于独立第三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范围估计为8-10亿元人民币,转让对价拟采用全现金方式支付。不涉及股份锁定期安排,暂不涉及业绩承诺及补充方案。

 二、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公司自启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规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请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就重组方案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和《保密协议》,同时也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方案与具体交易条款进行了更为深入详尽的商谈。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筹划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并在相关公告中对本次交易存在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提示。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旺能环境;证券代码:002034)自2018年3月5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19);于2018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1);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2);于2018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3);于2018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7);于2018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8)。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积极与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但仍无法就交易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故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体可行的方案以继续推进本次资产重组。为保护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仍将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在坚持做好主业的同时,继续寻找新的发展机会,拓展业务领域,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表示遗憾,同时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五、承诺事项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披露本公告之日起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六、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旺能环境,证券代码:002034)将于2018年4月11日(周三)开市起复牌。

 七、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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