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于2017年10月17日非公开发行了“歌尔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20亿元,债券期限3年,标的股票为歌尔集团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债券简称“17歌尔EB”,债券代码“117102”。
近日,公司接到歌尔集团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和《歌尔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兑付日前三个交易日止,即2018年4月18日至2020年10月14日止。如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歌尔集团持有公司776,045,479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91%。进入换股期后,歌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可能会因可交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实际是否会发生换股以及因换股导致的实际持股数减少的具体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歌尔集团因其可交换公司债券投资者换股导致所持本公司股份减少的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