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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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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03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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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嘉化能源,股票代码:600273)自2017年10月26日开市起连续停牌,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26日及11月2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及《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7年11月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事项较多,交易标的资产、交易方式及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且具体重组方案论证及各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7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

 2017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7年12月2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

 2018年1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以及《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和文件。

 2018年2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1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准备答复工作,由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仍在补充、核实、论证中,故无法在2018年2月27日前完成,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及3月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及《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2018年3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美福石化股东增加业绩承诺期的议案》及《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及《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18年3月6日(星期二)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就媒体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公司于2018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以及《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7日起复牌。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公司于2018年3月7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出具的《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商反垄初审函【2018】第8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体安排,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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