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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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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0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含授权董事)15 人,公司董事焦安山、耿云虹、王照虎,独立董事张一弛、穆林娟因其他公务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分别委托公司董事张伟、于福国、关杰,独立董事田会、汪昌云对本次会议所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决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耿养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选举关志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此议案。同意耿养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关志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此议案。同意赵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聘任谷中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此议案。同意耿养谋先生和赵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推荐谷中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附:个人简历

 关志生先生简历

 关志生,男,汉族,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技术员、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技术计划处副处长、处长兼调试所所长,石景山发电总厂副厂长,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总经理助理兼电力能源建设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兼能源建设部主任、煤化事业部主任。2014年12月至今,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能源建设部主任、煤化事业部主任。2018年2月起任公司董事。

 谷中和先生简历

 谷中和,男,汉族,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神头第一发电厂财务处职员、主任会计师,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经理、总会计师,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7-01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原相关人员任职情况及变动原因

 因工作需要,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耿养谋先生调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二) 相关决定及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关志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关志生,男,汉族,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技术员、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技术计划处副处长、处长兼调试所所长,石景山发电总厂副厂长,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总经理助理兼电力能源建设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兼能源建设部主任、煤化事业部主任。2014年12月至今,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能源建设部主任、煤化事业部主任。2018年2月起任公司董事。即日起任公司董事长。

 二、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次人事变动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对董事会决议有效性无影响。公司发生本次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2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获得政府补助及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京西四矿逐步退出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京西四矿逐步退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公司京西四矿退出属于煤炭行业去产能奖补支持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253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北京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京发改[2016]1566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中央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财经一[2016]1927号)、《北京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16]2276号)等文件精神和规定,专项奖补资金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和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及退出的一次性生活补偿金;

 (二)企业为内部退养职工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以及按规定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企业接受内部分流职工的岗位补贴;

 (四)其他符合要求的职工分流安置费用开支。

 2017年,公司收到国家拨付奖补资金9,196万元;收到北京市拨付奖补资金7,879万元,另有企业配套资金7,879万元,均按要求存入了奖补资金专户。

 二、政府补助使用情况

 2017年,公司实际使用奖补资金18,812万元(中央奖补资金4,744万元;北京市奖补资金7,034万元,企业配套资金7,034万元),其中: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工伤一次性生活补助金6,753万元;内部退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及社保费4,799万元;内部分流职工岗位补贴2,579万元;其他符合要求的分流安置费4,681万元。

 三、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奖补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收到时,计入专项应付款,使用时计入其他收益科目。2017年因使用奖补资金增加公司净利润11,056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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