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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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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8-029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七届董事会四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3月16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与北京当代拓文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拓文”)、自然人吴恋丹共同投资设立鹰潭市鹰潭复文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复文”),公司持有鹰潭复文60%股权。

 当代拓文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王春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当代拓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王春芳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8.982%股权的议案》。

 2018年3月23日,公司与北京惠工数字电影院线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惠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彩天地”)18.982%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5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彩天地的股权比例为32.144%。

 本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转让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8.982%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三、审议通过《关于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匹配公司影视业务发展规模及业务特性,真实反映公司经营业绩和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结合监管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影视业务应收款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根据目前自身实际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对应收款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有利于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本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公告编号:2018-030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3月16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3)。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8-031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 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拓展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艺术品经营业务的规模,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与北京当代拓文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拓文”)、自然人吴恋丹共同投资设立鹰潭市鹰潭复文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此为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鹰潭复文”),公司持有鹰潭复文60%股权。

 2、 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当代拓文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王春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当代拓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2018年3月23日,公司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春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投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当代拓文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97663057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春芳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4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25号712室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工艺品、日用品、珠宝首饰;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影视策划;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

 ■

 3、 财务信息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当代拓文净资产为-758,648.89元;2017年度,当代拓文未取得营业收入,净利润为-74,950.52元。(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的当代拓文财务报表数据)

 三、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鹰潭市鹰潭复文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鹰潭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各投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经营范围:会展会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文化艺术品经营代理及经济信息咨询(文物除外);交易工艺品、日用品、珠宝首饰;经济贸易咨询;其他商务服务。

 以上各项内容以最终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当代拓文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吴恋丹

 (一)合作事项

 1、甲方、乙方、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享资源、共同开发的合作基础,就艺术品经营达成合作关系并成立鹰潭市鹰潭复文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注册登记部门最终名称核准为准);

 2、鹰潭复文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甲方以现金出资持股鹰潭复文60%股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持有鹰潭复文20%的股权,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持有鹰潭复文20%股权。

 3、鹰潭复文初拟经营范围:会展会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文化艺术品经营代理及经济信息咨询(文物除外);交易工艺品、日用品、珠宝首饰;经济贸易咨询;其他商务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登记为准)。

 (二)合作事宜

 1、鹰潭复文就艺术品交易、艺术服务、文化交流、展览展示及市场推广等展开全方位的开发与业务拓展。

 2、乙方负责鹰潭复文的团队组建。负责艺术品相关资源的接入与推介,挖掘文化艺术品的艺术价值、文化价值,促进规范交易和有序流通。

 (三)治理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关。

 2.公司的董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对股东会负责,其中甲方委派2名董事,乙方及丙方委派1名董事,董事会决议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甲方董事担任。

 (四)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乙方承诺,为避免乙方及乙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鹰潭复文的潜在同业竞争,乙方及乙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鹰潭复文及其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合作、受托经营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从事与鹰潭复文相同、相似或者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乙方承诺,如乙方及乙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鹰潭复文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发生竞争的,则乙方及乙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鹰潭复文,并将该商业机会给予鹰潭复文。

 乙方承诺,将不利用对鹰潭复文及其下属企业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任何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鹰潭复文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乙方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鹰潭复文所有;如因此给鹰潭复文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乙方将及时、足额赔偿鹰潭复文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按股权比例出资。

 六、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主业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所作出的慎重决策,新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不断引进优秀人才、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举措,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期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七、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当代拓文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王春芳的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9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已于会前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主业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春芳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劵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主业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当代拓文及吴恋丹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0673 股票简称:当代东方公告编号:2018-032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8.982%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彩天地”)51.126%股权,为华彩天地控股股东。2018年3月23日,公司与北京惠工数字电影院线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惠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8.982%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5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8.982%股权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手方北京惠工成立于2016年,主要开展影院投资管理有关业务。其第一大股东为北京惠工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工数字”)。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持有惠工数字100%股权。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主管、经报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社团,旗下拥有“惠工数字”院线运营平台,围绕职工服务开展院线管理业务。

 公司名称:北京惠工数字电影院线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5BUB5X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阎大可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06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南里19号2层201内208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销售数字电影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租赁数字电影设备、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技术交流;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影视策划;影剧院管理服务;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礼仪服务;摄影摄像服务;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技术咨询;舞台技术服务;电影放映;电影发行。(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电影放映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本公告日,交易对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目标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94969229B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哲

 注册资本:5427.1778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25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1号楼705室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服务;销售广播电视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华彩天地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三)交易标的的其他信息

 1、本次公司转让的华彩天地18.982%股权不存在转让限制,亦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华彩天地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亦不存在华彩天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三)目标公司审计及评估情况

 (1)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彩天地2017年9月30日(2017年1-9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大信审字[2018]第1-01135号审计报告。

 (2)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信大华”)出具的卓信大华估报字(2018)第1005号估值报告,“华彩天地”在估值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估值结果为37,500.00 万元。

 基于前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公司转让华彩天地18.982%股权的转让款金额为7,500万元。

 四、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惠工数字电影院线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转让

 1.1 各方一致确认,乙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10,302,198股股份按照每股7.28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

 1.2 各方一致确认,甲方就受让于目标股份转而向乙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7500万元(大写:柒仟伍佰万元整)。

 1.3 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1)首笔款项支付:各方同意,自本协议正式签订2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人民币10,0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2)其余款项支付:本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65,000,000.00元(大写:陆仟伍佰万元整)。

 (3)股权变更:乙方确认收到甲方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后,在 4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2、目标公司的治理结构

 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后,丙方应当尽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进行董事会成员的改选,改选后的董事会调整为由5名董事组成,甲方有权提名其中的2名董事,乙方有权提名1名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丙方的总经理由其现任总经理继续担任。同时,甲方有权选派一名财务总监,负责制定财务工作制度和规定等。前述人员安排将根据修订后的目标公司章程规定选举产生。

 3、要求收购权

 3.1各方理解并同意,通过本次交易乙方向甲方让渡对于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作为对价,甲方承诺对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负责,并确保目标公司能够在签约之日起3年内,即 2021 年 1 月 31 日前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上市或被成功并购(并购估值不得低于:截至本协议签订日的目标公司现有估值+目标公司现有估值*每年年化15%的增长溢价(单利,计息天数为本次交易交割完成之日(含)至目标公司被第三方成功收购并完成交割之日(不含)的自然天数)固定利率之利息)*3年。(注:目标公司现有估值=本次交易每股价格*目标公司总股本)。

 3.2若目标公司未能2021 年 1 月 31 日前上市或被成功并购,甲方(北京惠工数字电影院线管理有限公司)有义务收购乙方所持有的全部目标公司股份;收购价格为乙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对应投资成本(即人民币108,101,498.92元)加每年(12个月)15%(单利,计息天数为本次交易交割完成之日(含)至甲方(北京惠工数字电影院线管理有限公司)完成收购乙方本次交易后所持有剩余目标公司股权(对应股权比例为32.144%)之日(不含)的自然天数)固定利率之利息;

 4、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乙方及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成立,并在下述条件均得以满足后生效:

 4.1本次股权收购已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4.2若上述条件并未得到全部完成,则本协议虽已成立但自始未生效。甲方以及乙方应自行承担其为达成本协议而已经发生和支出的费用。

 五、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与北京惠工、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等合作方实现院线影院资源互享,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渠道端的布局。

 2、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过户及治理结构调整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彩天地32.144%股权,公司将向北京惠工让渡华彩天地实际控制权,华彩天地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3、对公司现金流及利润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流入,增强公司短期支付能力,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7.28元/股,公司2015年投资取得华彩天地股权的综合价格为6.24元/股,溢价率116.67%。交易完成后,北京惠工将对公司持有华彩天地的剩余股份承担最终收购义务,收购价格将在公司投资成本的基础上增加年化15%的增值,高于公司初始投资价格。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估值项目估值报告。

 4、华彩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8-033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随着公司影视剧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销售收入不断增长,公司应收账款相应增加;但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各大卫视、视频网站,应收账款风险可控,坏账率较低。同时,公司和相关投资方联合投资的影视项目,在由公司负责发行时,公司一般根据实际回款情况定期向其他投资方支付发行分成款项。为匹配公司影视业务发展规模及业务特性,真实反映公司经营业绩和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结合监管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影视业务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一)变更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变更原因:为了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影视业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涉及变更部分以加粗斜体显示)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按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

 按组合2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

 按组合3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涉及变更部分以加粗斜体显示)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按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

 按组合2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

 按组合3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4、联合投资并由公司负责发行的影视剧项目的应收账款

 对于多方联合投资并由公司负责发行的影视剧项目,如公司承担无法收回应收账款的全部风险,需垫付联合投资方的分成款项的,则就项目全部应收账款按前述规定计提;如公司未承担前述责任(或类似责任),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按实际回款金额向联合投资方结算支付分成款项的,则按照公司投资或收益比例计算的应收账款按前述规定计提。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公司将自2018年1月1日起,采用新的应收款项会计估计,不会对拟披露的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公司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前的坏账计提比例较同行业偏高,变更后的坏账计提政策及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执行中的政策和比例基本相同,能够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更具比较性的投资依据。具体如下: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四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根据目前自身实际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对应收款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有利于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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