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19日(周一)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18日(周日)-2018年3月19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3月 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3月 18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3 月 19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金通街3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陈红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8,522,179股,占公司总股本65.788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8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48,457,1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759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88%。
4、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22,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股东大会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如下:研发、生产、销售:天线、射频器件、微波设备、光电子器件、通信系统设备、信号放大设备、信号测试设备、信号发射接收及处理设备、电子产品、馈线及电器配件(上述产品不含卫星接收设备);承接通信铁塔工程,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通信设备安装及维护;通信网络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除外)。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王玻羚 邵帅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