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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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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9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山控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2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田俊彦董事长召集,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无锡锡东项目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全资下属公司雅致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和宝湾产城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共同投资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设立无锡锡东项目公司,其中,雅致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美元,剩余部分由宝湾产城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出资补足。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主要是为了落实前期与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投资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便于“中国南山—无锡锡东车联网小镇”(暂定名)项目后续工作的开展和推进。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无锡锡东项目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苏州联鑫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63亿元,财务资助年利率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不计息,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也按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同意全资下属公司苏州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苏州宏景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05亿元,财务资助年利率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计息利率为6%,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也按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就《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审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8-020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无锡锡东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下属公司雅致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雅致”)和宝湾产城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产城”)拟共同投资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设立无锡锡东项目公司,其中,香港雅致出资5,000万美元,剩余部分由宝湾产城出资补足。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香港雅致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雅致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上环摩利臣街8-12号宏基商业大厦21楼

 执行董事:郭庆

 注册资本:200,000港元

 业务性质:贸易及投资管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绿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2.宝湾产城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宝湾产城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0RYH9K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1126号卓越后海金融中心18楼180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国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国内贸易。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宝湾产城发展(无锡)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东新城商务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贤财

 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经营范围:产业园区、专业市场、特色小镇、文化旅游地产及配套设施的开发、销售、租赁及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及信息咨询服务;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商务服务业;供应链管理与服务;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未设定前置许可的,可自行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

 股东出资情况:香港雅致和宝湾产城均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其中,香港雅致出资5,000万美元,剩余部分由宝湾产城补足。

 上述相关工商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无锡锡东项目公司,主要是为了落实前期与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投资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便于“中国南山—无锡锡东车联网小镇”(暂定名)项目后续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公司在无锡锡东设立公司开展车联网小镇项目,有助于公司布局长三角区域,与全国其他投资区域形成联动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在产业地产开发领域的发展战略目标。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成立后可能会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明确该项目公司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8-02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拟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有关约定,按持股比例向部分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4.68亿元,同时,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也按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苏州联鑫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联鑫”)

 住 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春辉路5号跨春工业坊6C二楼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7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及其持股情况: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6.66%股权;上海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5.03%股权;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4.99%股权;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持有其16.66%股权;苏州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6.66%股权。

 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地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2月28日,苏州联鑫总资产为978,219,045.85元,净资产为-584,280.14元,2018年净利润-584,479.53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苏州宏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宏景”)

 住 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长虹北路169号甪直科技创业园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8年1月17日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及其持股情况:保利(苏州)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上海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苏州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

 苏州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南山”)为公司间接持股的全资下属公司。

 财务状况:由于苏州宏景目前正处于前期建设阶段,账套尚未设立,现无财务数据。

 三、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根据苏州联鑫资金需要,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南山地产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1.63亿元,财务资助年利率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不计息,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也按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2.根据苏州宏景资金需要,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苏州南山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3.05亿元,财务资助年利率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计息利率为6%,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也按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3.财务资助用途:主要用于支付土地款、规费及经营周转;

 4.财务资助期限:参股公司自产生盈余资金后按持股比例归还。

 四、风险防范措施

 为促进苏州联鑫和苏州宏景项目合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与合作方按各自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用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两个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整体风险可控,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可以得到有效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促进参股项目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其他股东也按各自的持股比例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开发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度。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68亿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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