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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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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36号文核准。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债券“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已于2017年12月8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第二期债券“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18年2月6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三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其中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品种二初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双向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双向回拨选择权。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4,160,393.70 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0,205.30万元(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7年9月30日)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7.01%。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双向回拨选择权。

 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7、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0%-6.2%,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5%-6.7%。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3月19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3月20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新质押式回购申请尚需相关机构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与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9、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方式。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本期债券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规定且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100万元)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获配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6、鉴于“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及发行人名称变更以及跨年度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更改为“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名称为“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文件的法律效力,本期债券发行、申报、封卷及备查文件中涉及上述调整的,调整前后相关文件及其表述均具备相同法律效力。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58亿元)。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债券“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已于2017年12月8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第二期债券“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18年2月6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三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其中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品种二初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双向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双向回拨选择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品种间双向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双向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应金额,品种间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7、债券利率和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本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发行时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品种一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内固定不变,品种二在债券存续期前5年内固定不变。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针对品种一,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一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针对品种二,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二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针对品种一,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投资者未进行回售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针对品种二,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二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二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本期债券品种二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投资者未进行回售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起息日:2018年3月20日。

 14、付息日:对于品种一而言,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20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20日;对于品种二而言,2019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20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3年3月2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3月20日;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5年3月2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发行期限:2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8年3月21日。

 18、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8年3月20日。

 1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19日。若投资者在债券发行后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3月20日至2021年3月19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若投资者在债券发行后第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19日。

 20、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本发行公告。

 21、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指定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5、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8、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29、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30、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1、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3、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确定发行利率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规定且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5.0%-6.2%,品种二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5.5%-6.7%。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

 发行利率确认原则如下:

 1、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至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则簿记建档区间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三)簿记建档申购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T-1日),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3月19日(T-1日)14:00—16:30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申购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申购利率,申购利率可不连续;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3)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数量即是该投资者在该利率的投资需求,不与该利率以下的申购数量进行累加计算(非累计申购)。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3月19日(T-1日)14:00—16:3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

 (5)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

 (6)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或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者的申购是否有效。若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合格投资者分类的,应及时告知簿记管理人。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在未获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情况下,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合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

 申购传真号码:010-68531271、010-68531272

 联系电话:010-68531297、010-68531298

 联系人:陈青青、邵潍弋

 (五)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3月20日(T日)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规定且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手(1万张,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万张,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8年3月20日(T日)至2018年3月21日(T+1日)的16: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3月19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传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进行申购。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签订《认购协议》。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本期配售过程中,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视为有效申购,将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适当微调),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3月21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8陕投03/18陕投04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账户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东新街支行

 银行账户:3700012109027300389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791000040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有效申购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2018年3月21日(T+1日)16:00前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和本公告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西安市朱雀路中段1号金信国际大厦

 联系人:侯真

 联系电话:029-87396117

 传真号码:029-87396117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联系人:郭冰、赵康

 电话:029-87406648

 传真:029-87406134

 发行人: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5日

 附件一:

 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需正确勾选合格投资者类型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之规定,本投资者为:请在()中勾选: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F、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投资者(盖章)

 2018年3月19日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投资者在参与本期公司债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本期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十一、除上述风险外,投资者还可能面临本金亏损、原始本金损失、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解除合同期限等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及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人或本机构作为投资者已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充分知晓债券投资交易存在的风险,并自愿承担可能发生的损失。

 投资者(盖章)

 2018年3月19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投资者在该利率的单一申购金额,不与该利率以上和/或以下的申购金额进行累加计算,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投资需要,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4、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3亿元;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50%-5.5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4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6,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40%,但高于或等于5.3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30%,但高于或等于5.2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20%,但高于或等于5.1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5%,但高于或等于5.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18年3月19日(T-1日)14:00-16:30将本表连同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章)的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次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在未获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情况下,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合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簿记管理人有权判定是否有效。

 申购传真:010-68531271、010-68531272;

 联系人:陈青青、邵潍弋;

 咨询电话:010-68531297、010-68531298。

 发行人:

 (住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1-13楼)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主承销商: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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